近日,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公布“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确认名单,我院工会获“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工会在院党委领导和校工会(妇委会)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建齐建强基层工会组织体系,完善落实学院民主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教职工之家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带领教职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学院工会服务活动丰富多彩,基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先后被表彰为“山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
据悉,本次评选,有180个单位被选树为“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181个单位选树为“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学院工会此次获评也是继学校工会(妇委会)被表彰为“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女职工组织”之后,学校第三次荣获该类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