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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3-17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和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http://www.rcb.sdnu.edu.cn/News_View.asp?NewsID=169):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

1、我校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等)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学科均可申报。全校最多可推荐申报9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或拟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3;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学校申报总数。

2、社会科学领域单独申报,仅受理儒学文化、金融领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一级学科领域申报。全校最多可推荐申报6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2;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学校申报总数。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本次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只受理社会科学领域申报。我校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等),儒学文化、金融领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一级学科领域的人才可以申报。全校最多可推荐申报6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2;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学校申报总数。

(三)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四)管理期满评估合格等次的泰山学者可以继续申报;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须满3年管理期且完成聘期内工作目标,报省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五)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如需申报,必须由学校党委征得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果入选,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在申报时须提交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函和本人承诺函。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2012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或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社会成果奖励。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2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6、全职人选须是学校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才以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省外海外兼职人选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学校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不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2014年度至2016年度评审结果)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2012年以来,作为前两位作者(含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研究工作经历。

3、全职在学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学校工作。

4、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级社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重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社科重点项目,或是院士、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不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2014年至2016年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准〉具有重要创新发现或引用率较高的论文等)的应届毕业生;在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果(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等)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广泛联络符合条件的校内人才和引进人才申报,推荐人选经单位研究同意后,报送学校。申报2人以上的单位每类申报人选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的人才不得低于1/2。积极联系、重点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拟全职引进人才,按省里要求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学校申报总数。

(二)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成评审论证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评审出学校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组织上报。根据省里要求,组织学校拟推荐人选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www.rcsd.gov.cn)填报有关信息(填报要求另行通知),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把它作为落实2017年学校工作计划要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申报各项工作。

(二)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根据省里要求,对推荐上报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按照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数量重新计算比例,削减学校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三)对推荐的拟全职引进人才,各单位要提前洽谈好相关引进事宜,务必按照省里要求,在发文公布后3个月内,全职到校开展工作;否则,取消入选资格,将人选列入黑名单,加倍削减学校下年度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

(四)各单位要与申报人选审慎研究拟定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书所列目标任务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要与后续省里答辩评审环节所提目标任务保持一致,进入省里答辩评审时,人选不得擅自更改聘期计划目标,否则取消申报人选申报资格。

(五)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017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组织申报人选填写《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2017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

属于破格申报的,须同时提交破格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拟全职引进人才的,须同时提交全职到岗承诺书,破格说明及全职到岗承诺书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3270263@qq.com。

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86180217

附件:

1.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

3.《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实施细则》

4.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5.2017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6.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

7.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模板)

8.2017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

9.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模板)

10.2014—2016年度全球Top200高校

11.2014—2016年度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


附件【2017年泰山学者申报相关附件.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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