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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时间: 2016-03-24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 号)和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做好 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省里规定,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只受理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申报;青年专家计划除受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外,社会科学领域只受理儒学文化和金融领域申报。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1.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

2.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60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3.坚持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冲击世界科技前沿的能力。

4.2011 年以来,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

5.2011 年以来,入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或被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作为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 973 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作为前两位作者、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6.有两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院士提名推荐。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5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 973 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不符合上述第 4 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 TOP200 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 2015 年度评审结果)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 TOP200 高校或 2015 年全球自然指数(2015 NATURE INDEX)排名在前 100 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1 年以上的青年学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一区(以中科院 SCI 分区为准)具有重要创新发现或引用率较高的论文等】的应届毕业生;在教学、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果(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名医称号,省级以上医学会或分会主委或副主委等)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数量

此次我校可推荐泰山学者攀登计划3人;推荐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6 人(其中 2014 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的人才不得低于 50%),儒学文化和金融领域单独申报,最多 3 人。

根据学校“学科振兴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此次在申报数量上实施学科分类指导,每个自然科学类品牌学科推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专家计划人选至少 2 人(其中 2014 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的人才至少 1 人),其它自然科学类学科至少推荐 1 人,每个相关学院至少推荐 1名儒学文化或金融领域青年专家计划人选。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请各相关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积极进行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校内人才和引进人才积极申报,推荐人选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送学校。

(二)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成评审论证专家组,评审出学校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组织上报。根据省里要求,组织学校拟推荐人选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rcsd.gov.cn/)填报有关信息(填报要求另行通知),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把它作为落实 2016 年学校工作计划要点的重要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全力做好申报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选联络、资格审核以及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推荐的拟引进人才,各学院要提前洽谈好相关事宜,务必按照省里要求在入选省人才工程后按期办理入职手续,及时到岗工作。

(四)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016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组织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人选填 写《2016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属于破格申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的,要提交破格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4月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ncaiban@sdnu.edu.cn

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86180217

附件:附件.rar

1.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做好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实施细则》

3.《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实施细则》

4.2016年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5.2016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6.2016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

7.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工作计划书(模板)

8.2015全球Top200高校

9.2015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

10.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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