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外语水平的准备
时间: 2014-06-13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
从2015年起,教育厅规定申报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人员应提前做好外语水平的准备,如外语水平达不到规定要求,不得申报山东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外语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合格标准为:英语(PETS5);日语(NNS);俄语(ТЛРЯ);德语(NTD);法语(TNF)。
(二)获得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证书。
(三)参加雅思、托福或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