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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12-27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关于做好2011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转学校通知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6号)的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我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为我校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当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和程序等请链接http://www.rsc.sdnu.edu.cn/ReadNews.asp?NewsId=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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