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09-11-04 审核人: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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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年11月3日 出处: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 【编辑录入:admin】
| |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师资培养工作,现将2010年度教师国内进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国内进修
根据学校师资培养计划,2010年度学校将继续选派部分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学习形式有国内访问学者、骨干教师进修、单科进修、短期进修等。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时间不超过一年;其它形式的进修时间一般为3-6个月。各有关单位申报教师进修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3%。进修单位一般应在相关专业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的国内高校或科研单位中确定。
二、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根据山东师大校字[2004]95号文件规定,允许教职工在我校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又一时难以引进博士的专业,报考统招定向、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报送计划时请注明报考类别)。教师报考博士原则上需满服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但读博时服务必须满三年。各有关单位申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4%(包括报考本校的人员)。学校鼓励教师报考国内重点高等学校的博士。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凡未经学校批准并纳入计划而自行报考博士者,考取后学校将不予批准其就读。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强化培训
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举办第九期“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班”,全校拟选拔15名左右教师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人员应为:省级、校级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毕业后未曾出国并已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各专业拟开展双语教学的主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参加过往届培训班的教师不在推荐范围。各有关单位推荐参加培训人数一般不超过1名。各单位推荐报名后,学校将视报名人数进行选拔,择优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所需学费学校承担3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统筹安排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考虑本单位的培养计划,并于11月6日前,将《2010年度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sdnu.edu.cn)、《2010年度师资培养个人申请表》(附件二)及《2010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强化培训班报名表》(附件三)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批准后下达正式培养计划,以正式培养计划为准执行。
联 系 人:朱祥玉
联系电话:82261
人事处
2009年11月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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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sc.sdnu.edu.cn/ReadNews.asp?NewsId=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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